适用对象
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。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,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,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,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的处理的,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。
申请要求
1.男女双方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
2.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解除婚姻关系
3.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无异议
4.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无异议
5.婚姻登记机关同意离婚申请
离婚程序
申请→受理→审查→批准
颁发凭证
《离婚证》
办理地点
适用对象
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、债务的分担、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夫妻
申请要求
1.男女一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
2.男女一方申请解除婚姻关系
3.对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
4.对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
离婚程序
1.搜集证据 2.提出申请 3.受理调解 4.举证开庭 5.宣判结果
颁发凭证
《离婚判决书》或《离婚调解书》(皆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)
办理地点
白城市各区县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