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城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

导语 若需要办理离婚的夫妻中有一方不是内地居民的话,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该携带哪些办理材料?白城本地宝整合了白城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,希望大家喜欢。

  白城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:

  香港居民

  (一)通行证或者回乡证;

  (二)香港居民身份证;

  (三)本人离婚登记档案。

  澳门居民

  (一)通行证或者回乡证;

  (二)澳门居民身份证;

  (三)本人离婚登记档案。

  台湾居民

  (一)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;

  (二)本人身份证。

  (三)本人离婚登记档案。

  (四)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的签字声明。

  出国人员、华侨

  (一)本人的有效护照。

  (二)本人离婚登记档案

  (三)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的签字声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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