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城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
导语 若需要办理离婚的夫妻中有一方不是内地居民的话,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该携带哪些办理材料?白城本地宝整合了白城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,希望大家喜欢。
白城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:
香港居民
(一)通行证或者回乡证;
(二)香港居民身份证;
(三)本人离婚登记档案。
澳门居民
(一)通行证或者回乡证;
(二)澳门居民身份证;
(三)本人离婚登记档案。
台湾居民
(一)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;
(二)本人身份证。
(三)本人离婚登记档案。
(四)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的签字声明。
出国人员、华侨
(一)本人的有效护照。
(二)本人离婚登记档案
(三)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》的签字声明。